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教育部办公厅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详见附件)。现将乐动(中国)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申报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部门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各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本次相关项目的申报论证评审工作,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请人撰写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的,发送至电子邮nsdzbkeyan@163.com,学校将视情况转发教育部推荐采纳刊发。

    2.各申报人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www.moe.gov.cn/s78/A13/,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

    3.本次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星期四),申报人须在此之前进行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系统账号注册事宜请提前联系。联系人:徐老师、黄老师 0511-88150073。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2024年8月22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23号 )


 



  • 更新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 阅读量

  • 供稿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 文字

    黄辰

  • 编审

    顾中铸

地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正德路8号

电话:(0511)88150013

传真:(0511)8815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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