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哲社规划办组织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中宣部和省委部署要求,引导社科理论界深入开展研究阐释。近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将学校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积极宣传发动、组织教师本次申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认真阅读《通知》的内容,清楚在选题方向、课题申报、结项评审等方面的要求,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2.本次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学校不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人请于5月12日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交至正德楼203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nsdzbkeyan@163.com。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次相关项目的申报论证评审工作,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留存评审材料备查。

联系人:冷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511-88150064、88150067。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

 

附件:关于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 更新时间

    2023年05月05日

  • 阅读量

  • 文字

    黄辰

  • 编审

    郝臻威、朱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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